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
答复时间:2024-05-06
<pstyle="margin-top:0px;margin-bottom:0px;line-height:1.5;"> 家长您好,区教委接到您的来件,就相关内容回复如下:</p><pstyle="margin-top:0px;margin-bottom:0px;line-height:1.5;"> 依据《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,根据学位空余情况,已在校就读学生和新入学的适龄儿童可以转到同一所学校;若两所学校都无空余学位,可将两个孩子同时协调第三方学校。您也可以拨打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电话69708814进行咨询。</p>